说好的赠壁挂炉,现在咋就没了
开发商:销售人员乱许诺
2015年11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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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主合同上有销售人员所写“赠送壁挂炉一台”补充条款,有的还有销售经理赵强的签字。
   文/片 本报记者 王小蒙   
  家住国泰鑫城的孙先生,买房两年了,却迟迟没等来开发商答应赠送的壁挂炉。他拿着合同去找开发商,没想到开发商却不承认了,开发商表示,“客户只有一份合同上写着赠送,这是销售人员乱许诺的。”律师认为,销售人员的承诺应视作开发商行为。

  市民反映:
  说好赠的壁挂炉没影了

  “合同上明明写着赠送壁挂炉一台,现在咋就不赠了呢?”孙先生拿着合同,气愤而又无奈地说。原来,2012年孙先生购买国泰鑫城的房子时,销售人员答应赠送壁挂炉一台。当时的销售经理赵强在合同上手写“赠送壁挂炉一台”,并签了字。
  眼看要到供暖季了,孙先生找到开发商,没成想开发商却不承认。“别的合同上都没有,说我自己写上去的。”
  购房合同一式四份,只有当事人那一份写了赠送。与孙先生情况类似的,小区内大约还有六十户。个别有销售人员的签名,有的甚至是口头答应赠送。
  “交完钱就给我拿来这一份合同,在上面写了赠送,我还以为其他几份合同上都有呢。”五号楼七单元一名住户说。
开发商回应:
  销售人员为个人行为

  据了解,开发商曾经做过买房赠壁挂炉活动。在一份济南国泰鑫城项目部发的声明中可以看到,2013年5月10日至2013年10月30日期间,合同一式四份都填有赠送,壁挂炉可以在第二批进行安装。
  而只有客户一份写着赠送的,开发商称是个别销售人员不负责任的乱许乱赠。“我只能这样解释,具体怎么解决得问领导,领导电话暂时无法接通。”在小区物业处,一位自称项目部姓赵的工作人员说。
  对于这种说法,小区业主并不认可。“要不是答应赠壁挂炉,我们连房门钥匙都拿不到。”原来,早在2013年时,售楼处曾强制小区业主购买壁挂炉,不然不给房门钥匙。本报曾在2013年12月24日,对此事进行过报道。
律师说法:
  销售人员承诺应视作开发商行为

  “销售人员在履行职务时所作的附加条件,应视作开发商行为。”山东泉运律师事务所吕作兴律师说,销售人员代表开发商卖房子,对购房人承诺的附加条件,应由开发商予以兑现。
  吕律师说,购房人手中的合同便是证据,如果有录音或证人证言等证据,能证明确实是销售人员所签,开发商应该履行承诺。“不能以销售人员乱赠为由拒绝履行,即使存在乱赠的情况,也应履行承诺后向销售人员追责。”吕律师提醒,对于销售人员答应赠送的一定要在购房合同中予以明确,签字和公章都不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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