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正当工作不好好干,兼职卖假烟被抓
两小伙朋友圈卖假烟被判刑
2015年11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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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1日讯(记者 李静 通讯员 吴磊) 20多岁的小伙,有正当的工作不好好干,在微信上非法经营烟草,涉案价值十几万元,本以为这是个生财之道,可万万没想到,最终等待他们的竟是一副冰冷的手铐。两名小伙微信上售卖假烟被判刑。 
  近日,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对非法经营网络烟草案件进行公开宣判,涉案人员刘某、杨某某以非法经营罪判处主犯刘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并判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以非法经营罪判处从犯杨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这两个人都是20多岁的小伙,都有正当的工作。”福山烟草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二人以极低的价格从异地不法烟贩手中购得假烟、走私烟和各类臆造卷烟,然后通过微信朋友圈等“自媒体”渠道和朋友相互介绍的方式大肆发布售假信息,从中谋取了巨额暴利。 
  “例如他们销售的假中华牌卷烟,进价才几十元,转手倒卖最少能赚上两三百元,而市场上同类真品卷烟的零售价格却在六七百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说,网购香烟属于违法行为,如果消费者通过网上购物,极易使自己陷入不法分子设下的圈套,让你钱财两空,不仅自身权益得不到保障,可能还会面临相应惩罚。而非法买卖卷烟均是违法行为,广大消费者不仅不要铤而走险参与非法卷烟买卖,更不能有纵容、庇护、支持不法烟贩的违法行为,非法销售一旦达到五万元的金额,或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便已购成非法经营罪。 
  据介绍,该案的成功侦破,有力打击了涉烟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卷烟市场经营秩序稳定,为辖区卷烟市场规范发展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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