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立法法辅导报告会
2015年11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11月1日讯(通讯员 徐清涛 记者 王晓霜) 为认真落实新立法法要求,加快依法治市进程,积极做好全市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各项准备,10月30日上午,滨州市人大常委会邀请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石晓作题为“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努力实现良法善治”的专题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祁维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振华、李国强、王立勇,副市长王瑜,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邵汝卿,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高中兴,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及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出席报告会。宋振华主持报告会。
  报告围绕改进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这一主题,针对地方立法在我国立法体制中的地位、地方立法的原则、地方立法的权限、关于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等几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全面的讲解,就地方立法需要把握的重点问题进行了深入阐释和系统解读;对如何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依法做好立法工作,卓有成效地行使好立法权的问题,提出了许多有针对性、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宋振华指出,报告全面深刻,深入浅出,讲解思路清晰、观点明确、内容详实,既有高度的理论概括,又有科学的经验总结,对我市今后做好立法工作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性。大家要认真学习辅导报告精神,结合实际做好我市立法准备工作,加强立法调研,确保滨州市地方立法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