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当证据不能只有聊天记录
2015年11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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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信逐渐普及,在案件中使用微信证据的也越来越多,不过微信证据因身份识别及技术性问题等障碍,要当证据并不容易。”山东省圣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行进介绍,其实微信记录如qq聊天记录一样都属于电子证据,这类证据要被认定有效,首要的就是要解决其真实性与关联性。“微信证据如与案件的部分事实或关键事实认定直接相关,能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仍有望被用于证明案件的部分事实或关键事实。”
  就槐荫区人民法院判决的这个案件,法官介绍,在这个装修公司与机电公司的纠纷中,之所以能认定李亮所提供的微信证据有效,一方面是因为能够确定发微信的当事人确实是机电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另一方面微信证据能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足以反驳原告的主张。
  “只提供聊天的记录或截图是不好用的,提供证据是一定要能证明跟你聊天的确实是对方当事人。”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律师于加华提醒准备使用电子证据的案件当事人。    本报记者 尹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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