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残疾大学生可享励志助学金
2015年11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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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11月10日讯(记者 韩笑 通讯员 孔进 顾玲) 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近日,山东省启动“共享阳光·山东省残疾人大学生励志助学金”项目,省财政从专项彩票公益金中安排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大学生给予资助。
  据悉,将按照大专生4000元、本科生6000元、硕士研究生8000元、博士研究生10000元的标准予以资助;对专升本、本升研、研升博的残疾人大学生,每提高一个学历层次增加2000元,资助额最高不超过10000元,以满足残疾人大学生进行特殊适应性能力训练、日常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和心理咨询求助等需求。
  山东省财政厅综合处调研员谭梅告诉记者,山东省残疾人大学生励志助学金项目是省财政为加快推进残疾人奔小康,进一步完善助学政策体系的一项新政策,主要是对当年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特殊高等院校录取的山东籍并持有残疾人证的大学专科生及以上的残疾人大学生给予一次性资助。此次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大学生649名,省财政安排专项彩票公益金319.4万元。
  据了解,目前山东是唯一一个在全国启动实施残疾人大学生励志助学项目的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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