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易家园小区>>
低保户供暖交费差额变全额
物业自己负责供暖,优惠难享
2015年11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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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10日讯(记者 董惠)10日,家住经济区居易家园小区的居民刘女士给本报拨打热线反映,根据潍坊的相关政策,低保户交取暖费时应享受优惠政策,但是她去物业缴费时却被告知需按照居民用热价格缴,并不给予优惠。刘女士觉得非常不合理。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根据2015年潍坊市物价局发布的取暖费价格标准,居民生活采暖用热终端按房产证建筑面积计,用热价格为23元/m2。市区集中供热范围内的低保户家庭采暖用热按房产证建筑面积计,价格为19元/m2,差价部分由同级财政承担解决。
  刘女士告诉记者,她属于低保户,现在所住的房子属于廉租房,共60多个平方。“去年我们也是按照居民用暖价格缴的。”刘女士说,今年她听说低保户供暖享受优惠政策,马上去物业询问并缴费,但却被告知需按照23元/平方缴,“也没提到低保户有优惠,如果现在我先交上,到哪去退回这些多缴的取暖费啊。”刘女士说。
  对此,记者联系到小区物业,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跟热力企业供暖不一样,小区用的是地源热泵,由物业自己负责。现在,小区共有345户居民,要求供暖的仅有166户,虽然供暖率低,但是为了居民能用上暖,小区还是决定供暖。不仅供暖率低,而且小区里还有三四十户低保户,在这种情况下,物业表示,如果部分居民再享受低保优惠,那么物业很难维持供暖。
  记者就此事咨询潍坊市物价局了解到,确实应该给低保户退回多缴的取暖费,具体如何退费应咨询热力公司。记者联系部分热力公司了解到,对于低保户交取暖费,现在潍坊还没有具体规定,有的是先交全部费用,后期等财政补贴下来后再返还给居民,有的是直接按优惠价格收。由于居易家园小区并非由热力公司供暖,而是物业负责,并不能按照这一办法实行。对此,记者咨询民政部门了解到,目前还没有碰到像刘女士家这样的情况,因而正在了解协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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