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专职配备
2015年11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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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11月12日讯(记者 马云云) 近日,全省县乡人大工作座谈会举行,会议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进行了具体部署,我省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步入新阶段。记者从会上获悉,明年下半年,县乡两级人大换届工作将正式启动,今后我省新任命的县、乡党委书记不再提名兼任同级人大常委会主任或人大主席,县级人大常委会可以在街道设立工作委员会或者明确相关机构。
  在我国的五级人民代表大会中,县乡两级人大具有特殊的重要地位。截至2014年底,我省共有137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1826个乡级行政区划单位。目前,我省县乡两级人大代表近12.5万名,占各级人大代表总数的95%以上,均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根据会议要求,从现在开始,我省新任命的县、乡党委书记不再提名兼任同级人大常委会主任或人大主席,“这是我省县乡人大工作的一个重要变化”,关于县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和乡镇人大主席专职配备问题,我省近期出台的《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加强全省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做出安排,要求结合县乡领导班子换届予以调整,有条件的要在今年底或明年初召开的县乡人代会上落实。
  “县委书记要处理的事情太多,配备了专职主任,能够把主要精力放在人大工作上。”山东社会科学院法治研究中心主任于向阳介绍。
  《实施意见》还规定,县级人大常委会可以在街道设立工作委员会或者明确相关机构。下一步,我省将重点做好两个环节的工作:在本级党委的领导和支持下,健全人大工作机构,目前还没有的要抓紧设立或者明确相关机构,已经有的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同时县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街道人大工作的指导,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
  我省还将探索在由县(市、区)管理、具有行政管辖职能的省级及以上开发区设立人大工作委员会,作为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协助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选举、组织代表活动等。开发区人大工委配备专职主任或副主任,并明确专职工作人员。开发区人大工委主任、副主任由派出的人大常委会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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