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过百单位要配专职消防员
2015年11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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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11月18日讯(记者 陈玮) 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事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意见》,要求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上的单位,应当设置消防工作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消防人员。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鼓励单位委托消防技术服务人员实施消防安全管理。
  此外,意见还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对于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或者1年内发生2次以上较大火灾事故的单位,以及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由省级公安机关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告,作为新增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重要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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