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可获岗位开发补贴,不裁员可获稳岗补贴
潍坊出台就业创业新政24条
2015年11月19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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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韩杰杰 赵松刚
个人想创业,没资金,怎么办?别怕,有创业担保贷款,最高20万;小微企业想招工,负担大,怎么办?别怕,有创业岗位开发补贴……18日,记者采访获悉,潍坊日前就如何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提出24条实施意见,以加快大众创业,促进重点群体就业。
稳岗补贴范围
进一步扩大
在新形势下,潍坊将在全市部署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将城镇新增就业、调查失业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将就业创业工作纳入政绩考核。同时对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创业创新等项目,特别是新上项目,各级财政专项资金优先给予支持。
为积极预防和有效调控失业风险,将落实降低失业保险费率50%的政策。从2015年起,将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政策适用范围由化解产能严重过剩、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主辅分离、兼并重组5类困难企业,扩大到所有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依法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
据了解,5类困难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其他企业一般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30%给予稳岗补贴。稳岗补贴所需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列支,补贴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和技能提升培训等支出。
鼓励院校
允许学生休学创业
在重点群体就业方面,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就业工作首位,鼓励毕业生到基层一线特别是困难村镇工作。其中,“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到镇(街道)事业单位服务满1年后,如有岗位空缺,经考核合格,可与所在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加大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录基层公务员力度,经过3-5年,定向考录比例一般应达到当年镇公务员录用计划的30%以上。
同时,进一步完善落实见习补贴政策,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70%以上的见习单位,政府见习补助比例提高10%。将求职补贴调整为求职创业补贴,对象范围扩展到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低保家庭、城市零就业家庭、农村贫困家庭和有残疾人证的毕业生补助标准为1000元/人,其他人员补助标准为600元/人。
此外,潍坊将通过建设创业平台,扩宽投融资渠道、完善创业补贴政策、调动专业人员创业积极性等措施促进大众创业。其中,鼓励在潍高等院校允许全日制在校学生休学创业。凡创办企业的学生,所创办的企业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可视为其参加实习、实训或实践教育的时间,并按相关规定计入学分。在创业担保贷款方面,各类创业人员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20万,给予全额贴息。对还款及时、无不良信贷记录的,允许再申请一次创业担保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潍坊将建
企业用工信息库
在就业创业服务方面,潍坊将通过“智慧就业”工程,运用“大数据”技术,建设市级集中一体化的人力资源基本信息库和企业用工岗位信息库,结合“互联网+”行动,开展个性化、订制化服务,实行精准服务。同时,加强社区就业创业服务智能化建设,用2年时间实现全市社区就业创业无人值守自助服务。
此外,潍坊将积极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搭建资源整合培训平台,逐步实现同一地区、同一专业培训质量标准和补贴标准统一,防止低水平、重复培训。同时提高培训补贴标准,将初级工市级培训补贴提高到400元/人,中级工、高级工提高到600元/人,所需资金从市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中列支。2016年,在全市先期实现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资源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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