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多个小区收取供暖加压费
政府下文禁止乱收费却遭遇执行难
2015年11月19日 来源:
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记者 李晓东 庄文石
近日,安丘多个小区居民向本报反映,自己的小区物业在收取供暖费时需要额外加收1-3元不等的费用,虽然名目繁多,但基本上属于给高层住宅加压供暖产生的二次加压费用。18日,记者了解到,针对目前这种情况,安丘市政府曾经专门召开供暖会议,专门针对多收费的情况进行了明文规定,要求不得向居民额外征收费用,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却很难落实,个别小区物业甚至用退还取暖费的方式威胁居民缴费。
多个小区加收供暖加压费
11月18日,在安丘市和平路上的大城商厦小区,单元门前张贴着加收每平方3元供暖二次加压电费的通知。家住三楼的李先生拿出收款收据说,他们接到物业收取供暖费的通知就是供暖费每平方23元,另外有每平方3元的二次加压电费,缴费收据也是分开的。收据上显示,李先生除了供暖费以外还多交了500多元的二次加压电费。
“我们去了物价局,答复这个费用是违规的,但是物业依旧不退。”当天上午,刚从物价局咨询归来的业主马先生告诉记者,安丘物价局已经给物业下达相关通知,明令禁止其额外收取费用,但是物业至今也不退还多收的钱。据多名业主介绍,该小区已经连续三年都加收了二次供压费。
在位于安丘市商场路的阳光花园小区也存在着加收二次加压费的情况。在小区内张贴的收费通知上,每户每平米要多交2.5元的二次加压费,还要交每平1元的管道维护费,这样算下来,取暖费的价格就成了每平米26.5元。“钱按照这个数收了,可至今都不供暖,物业还说要全部退给我们,什么钱也不收了,直接不管供暖的事了。”业主刘女士说。
记者采访获悉,安丘市除了大城商厦和阳光花园小区以外,还有世纪新城、御景天城等多个小区均存在加收二次加压费的情况,收费从每平米1元到3元不等。
物业称: 让我们退钱,供暖就别找我们了
18日上午,在大城商厦小区物业部,负责供暖费收取的徐女士拿出一份供暖登记协议,登记表格下方写有因小区供暖需二次加压提升,每平方米收取电费3元。“协议都是业主签了我们才收钱,要不我们物业也不能承担这部分费用。”徐女士介绍说,因为热力公司直供到小区的热水是只供到小区换热站,要想供到业主家中必须经历二次加压,这势必会产生一定的费用。“如果业主要求退,就来物业签字确认,我们连供暖费一起全部退了,供暖就别找我们。”徐女士说。
对此,不少业主提出质疑,按照山东省供热管理条例,每平方23元供暖价格是包含了所有费用的到户价格,不应再收取其他费用。“即便产生电费,物业也应该对供暖季产生的其他费用做个明细公示,不能说3元就收3元。”业主陈先生说。
阳光花园小区物业则是直接给业主下达通知函,称政府相关部门禁止收取二次加压费,其余产生的费用应由供热公司承担,但供热公司不承担,物业又为了不违反规定,小区物业决定连供暖费一起都不收了,已经交款的可以到物业退款。据了解,阳光花园内的1.2.4.5号楼至今都未能供暖。
住建部门: 已明确责任下达文件,本周内供上暖
18日下午,记者来到安丘盛源热电有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公司供暖只负责供到小区红线,小区收取加压费是物业公司的行为,与其无关。
随后,记者来到安丘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安丘市政府在11月7日就已经提前召开了关于今年供暖工作的会议,在会议上已经下达了相关通知,明确由物价部门核算的供热费已经包含供热加压运行所产生的费用,该项费用应该由企业和单位承担,由热电企业低温循环水供热的小区加压费由热电企业承担,不应向用户收取,而由蒸汽转换的小区,由小区换热站设备运营管理单位承担,而且对关闭设备不供暖的用户一律不准收费。
该负责人称,已经与物价部门尽心沟通,对违规收费的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且18日上午已经跟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沟通,再次传达相关通知,责令其在最短时间给受影响的小区供暖,而且未供暖的几天不能计算费用。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