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乱用保健食品,忌以食代医
2015年11月19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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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冬季节,正是保健食品的销售旺季,也是保健食品投诉高发季节。保健品是食品的一个种类,能调节人体的功能,适于特定人群食用,长期食用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但一些不法分子为了使其保健食品达到某种“效果”,在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化学药物。
聊城市食药监局工作人员介绍,在新实施的《食品安全法》中,涉及保健食品行业的规定共有十三条,包括保健食品审批、功能宣称、原料等诸多内容,明确了保健食品审批将实行审批与备案并行的双轨制,并对保健食品功能声称、使用原料范畴有了明确规定,对于保健品的管理更加严格。
修订后的《食品安全法》删除了原法中“特定保健功能”的“特定”字,解决了此前存在的食品声称保健功能而非特定保健功能难以处理的问题。要求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应当具有科学依据,要建立在科学研究的基础上,有充足的研究数据和科学共识作为支撑,不能随意声称具有保健功能。同时要求保健食品食用安全,不能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保健食品除了在夸大功效“忽悠人”外,在营销过程中还有“组团忽悠”和“亲情忽悠”:打着“专家咨询”的牌子行保健食品推销之实,以嘘寒问暖套近乎的形式骗取老人信任后推销保健食品等等。这都是瞄准老年人群体保健养生需求大、辨别能力不高的情况。食药监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尤其是老年消费者注意勿乱用保健食品,更忌以食代医。
本报记者 焦守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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