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首单异地企业检验检疫证书签发
2015年11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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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11月18日讯(记者 董梦婕) 11日,济宁金乡县金昊果蔬贸易有限公司出口科特迪瓦的一批价值3.9万美元的大蒜,在菏泽检验检疫局顺利领取植物检疫证书,这是实施检验检疫一体化后,菏泽局签发的首份由异地企业申请的检验检疫证书。
  金乡县金昊果蔬贸易有限公司总部设在菏泽,由菏泽的总公司负责订立贸易合同、邮寄检验检疫证书等国际业务。按照以往规定,检验检疫证书只能在货物生产所在地领取,作为生产企业的金乡县金昊果蔬贸易有限公司在济宁检验检疫局领取证书后需要把证书由济宁寄到公司总部菏泽,然后再由菏泽的总公司把证书寄给国外客户,中间大费周折。
  检验检疫一体化打破了证书申领的地域限制,企业可根据需要向省内任一检验检疫机构申请领取证单,即由菏泽的总公司在菏泽检验检疫局直接领取证书,减少了证书来回邮寄的麻烦,降低了企业成本和证书丢失风险,极大的缩短了办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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