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人社局为劳动者追回4.5万余元报酬
2015年11月19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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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1月18日讯(记者 张永斌 通讯员 吴锡萍 高树蕾) 莒县人社局案前成功调解一起集体劳资纠纷,为26名劳动者追回4.5万多元劳动报酬。
于某等26名驾驶员均系某驾校的教练,该驾校以违反驾校规章制度为由,对于某等26人做出了经济罚款、扣发工资、工作服款并予以辞退的处罚。于某等人经反映协商未果,到莒县人社局咨询申请劳动仲裁。
因前来申请人员较多,为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接待的仲裁员在充分了解了他们各自的情况后,本着案前先行调解原则处理。仲裁员及时向该驾校负责人核实情况,并与之进行沟通协调。
驾校负责人起初不同意调解,认为他们的做法是为了更好地管理好公司,没有过错。
面对此状况,仲裁员灵活运用调解手段,正确引导,耐心地向企业负责人解释劳动法律法规,分析企业与劳动者各自的权利、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责任。
最终该驾校负责人认识到了在罚款及扣款上的不恰当做法,积极主动地配合调解,使双方及时达成调解协议。
这次的案前成功调解,不但为26名劳动者追回4.5万多元的劳动报酬,也让该驾校懂得了正确运用劳动合同法管理公司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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