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快讯 
2015年11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国家旅游局督办 两起旅游投诉案例
  案件一
“黑导游”强迫游客购物

  案情经过:11月12日,“东莞游客云南遇强制购物惨遭导游攻击”视频曝光。游客小鹿等人到达丽江去香格里拉游玩,选择了在向他们“推销”线路的某旅行社,而价格方面旅行社从原先开价700多到最后100多。签订合同后,游玩过程中导游强制游客消费。
  经调查,“东莞游客小鹿”一行29人于11月5日参加由丽江古城国际旅行组织的香格里拉二日游,丽江古城国际旅行社将该团游客委托给迪庆州香格里拉畅行假期旅行社接待,该线路诚信指导价为295元/人。该团队为散客拼团,价格在580—190元/人不等,其中有两人与组团社丽江古城国际旅行社签订的旅游合同为190元/人,地接社迪庆州香格里拉畅行假期旅行社实际从组团社收取上述两名游客费用100元/人,属“不合理低价游”。迪庆州香格里拉畅行假期旅行社使用“黑导游”尼玛次里在带团中强制游客消费,且安排该团队进入未经旅游主管部门等级评定的购物场所购物。
  处罚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吊销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处罚结果列入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并转入旅游经营服务信用档案,向社会予以公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八条,《云南省旅游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给予购物店处五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列入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并转入旅游经营服务信用档案,向社会予以公布。将涉事“黑导游”尼玛次里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案件二
丽江导游辱骂
游客、强迫消费案

  案情经过:游客李女士一行43人参加昆明假日风光旅行社组织的昆明大理丽江4日游,其中丽江段行程由丽江青龙山旅行社负责接待,该社委托导游刘俊提供带团服务。游客投诉导游刘俊有辱骂游客、胁迫消费的行为。
  经调查,刘俊系丽江滇西北旅行社导游,滇西北旅行社将其租借给丽江青龙山旅行社带团。刘俊在带团过程中辱骂游客并胁迫游客消费。丽江青龙山旅行社对委派导游监管不到位,负有直接责任。
  处罚结果:依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丽江市旅游委给予导游刘俊吊销导游证的行政处罚,自处罚之日起未逾三年,不得重新申请导游证;给予丽江青龙山旅行社处十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将导游刘俊、丽江青龙山旅行社列入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并转入旅游经营服务信用档案,向社会予以公布。
  (来源国家旅游局网站)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