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动态管理措施明确30项负面清单
2015年11月19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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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文明办今年出台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动态管理措施》,明确了30项负面清单,设置了扣罚测评分数、限期整改、停止提名城市资格、停止全国文明城市资格1年、取消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5种惩戒方式。其中,扣罚测评分数的指标有24项,这些指标一旦不合格,不但不得分还要倒扣分,对测评总成绩影响非常大。
停止全国文明城市资格1年的指标有11条,如:重大安全事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重大事件、影响恶劣的“黄毒赌”案件、重大特大环境事件等等。取消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的指标有3条:连续两次测评成绩排名位居后三名;三年测评总成绩低于75分;在停止全国文明城市(区)资格期间,创建工作仍无明显起色,社会舆论批评较为集中,群众意见较大。
毕荣青曾指出,上述指标是文明城市创建的底线和红线,各级各部门要研究吃透负面清单内容,坚决避免此类情况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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