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生活用水将实行阶梯价
物价部门已在进行成本监审
2015年11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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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王开元


  根据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我国将全面实行城镇居民阶梯水价制度。18日,记者从枣庄市自来水公司了解到,枣庄市正在积极推进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工作,目前市物价部门正在进行成本监审,将适时召开听证会。
目前基本水价低位运行,全省第二低
  记者了解到,目前枣庄自来水基本水价分别为居民生活用水每立方米1.30元,普通类用水每立方米1.80元,特种行业用水每立方米3.60元;各类用水综合到户水价为:居民生活用水每立方米2.30元,普通类用水每立方米3.25元,特种行业用水每立方米5.35元。据了解,枣庄市现行水价于2008年元月确定执行,至今尚未作调整,目前枣庄市基本水价处于全省倒数第二,仅次于莱芜。
  另外,记者在山东省物价局网站上看到关于加快国家和省价格改革重点督导项目落实的通知,通知中明确指出2015年底前,17个市全市水资源费平均征收标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平均标准,即:地表水水资源费平均征收标准调整至不低于每立方米0.40元;地下水水资源费平均征收标准调整至不低于每立方米1.50元。2016年底前,设市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95元,非居民不低于1.4元;县城、重点建制镇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85元,非居民不低于1.2元。已经达到最低收费标准但尚未补偿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应当结合污染防治形势等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未征收污水处理费的市、县和重点建制镇,最迟应于2015年底前开征,并在3年内建成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

阶梯水价实行,目的在于引导节约用水
  在采访中,枣庄市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表示:“枣庄市物价部门正在进行成本监审,具体听证会时间以及方案等还在商讨之中。根据济南、青岛等已经调价的城市经验,一般来说,听证会上会拿出两套方案供选择,然后上报市政府进行审批,自来水价格届时才正式调整。”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水资源非常紧缺,人均水资源量则更低,光靠道德约束来节约用水很难,阶梯水价的基本特点是用水越多,水价越贵。阶梯水价在水资源紧缺情况下,虽然不能说是目前引导合理使用资源的最佳方式,但无论是从节约公共资源,还是从供水的公益性出发,都是促进节约用水,提高用水效率,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从而推动建设节水型社会。”此外,意见中要求各地要按照不少于三级设置阶梯水量,第一级水量原则上按覆盖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第二级水量原则上按覆盖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第一、二、三级阶梯水价按不低于1:1.5:3的比例安排。随后,工作人员给记者举了一个例子,假设枣庄设定的第一阶梯的界限为每年120立方米(也就是户均月用水量不超过10立方米),一住户在11月份时的用水就已经累计达到了140立方米,那么超过部分就要按第二阶梯的价格来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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