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秋助学金上涨实行“三级”审核制
2015年11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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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滕州11月18日讯(通讯员 杨帆 记者 甘倩茹) 滕州市2015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前教育资助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评审、发放工作已全面展开。
  据了解,滕州市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从每生每学年1500元提高到2000元,具体分为三档,1档1500元,2档2000元,3档2500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平均资助面由在校寄宿生的10%提高到15%,发放标准仍为每生每年1250元。学前教育阶段资助政策没有明显变化,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元,具体分为3档,1档1000元,2档1200元,3档1400元。
  为确保国家的惠民政策真正惠民,惠民资金安全到位,滕州市对今年的助学金申请和生活费补助继续实行“三级”审核制度,分别由班级、学校、滕州市教育局进行审核。滕州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助学金或生活费补助申请、评审流程,严把发放标准,加强对受助学生的勤俭教育,坚决避免受助学生领取补助金后出现大吃大喝或购置高档手机、名牌服装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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