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盗窃销赃车辆,竟还盯上了电力设施
9名电力“硕鼠”全部落网
2015年11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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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警缴获的被盗物品。
     本报邹城11月19日讯(通讯员 宋广宇 胡世辉) 9名团伙成员交叉结伙分工明确,盗窃电动车、变压器等财物,然后变卖。近日,邹城市公安局经过缜密侦查,迅速打掉一破坏电力设施,盗窃变压器、电动车的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
  10月28日,邹城市公安局石墙派出所民警获得线索,辖区某村的徐某某多次低价销售来路不明的电动两轮、三轮车给附近村民,怀疑其销售是被盗赃物。经过调查取证,民警确认该信息属实后,会同刑侦大队六中队民警将其抓获,并当场缴获两辆待售电动车。
  经审讯,徐某某交代所卖电动车是唐村镇某村村民齐某某卖给他的。据此线索,民警遂对齐某某进行调查,发现齐某某也经常低价销售电动车给村民,现其家中还闲置大量两轮、三轮电动车。民警果断出击,抓获齐某某的同时,缴获被盗电动车11辆,另搜出大量藏匿的铜芯等物品一宗。经分析比对,这些铜芯是变压器等公共电力设施中的组成部分,普通群众无法购买销售,齐某某也无法说清其来源。在大量证据面前,齐某某低下了头,供述其为获取钱财伙同他人交叉结伙,大肆盗窃电动车、变压器,并进行销赃的犯罪事实。
  2014年以来,齐某某伙同伊某某盗窃、销赃电动车18辆、摩托车2辆,摩托三轮车1辆,2015年还伙同嫌疑人王某某、崔某某销售被盗电动三轮车3辆,后又加价销售给徐某某。期间,齐某某还伙同杨某、王某等4人先后在邹城市峄山镇、北宿镇、石墙镇及微山县等地破坏电力设施、盗窃变压器6台,涉案总价值达20余万元。
  根据掌握的情况,民警迅速收网,兵分多路奔赴各地实施抓捕。6日,涉案的9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目前,齐某某等9人均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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