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男友摩托上班,女孩不幸死亡
摩托车无牌,时速达51公里,女孩男友被判负全责
2015年11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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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大路一辆摩托车行驶中摔倒,造成一名女子身亡。 交警供图
     本报记者 张泰来     
  10月18日,济南山大路发生一起惨烈交通事故,24岁的女孩谢某乘坐男友王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在山大路数码港附近突然摔倒,“女孩头部与公交车右后轮发生接触”,脑浆迸裂,当场身亡。11月24日,历下交警认定,驾驶摩托车的王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事发时,两人都没有佩戴头盔。
  济南历下交警大队交通肇事处理中队副中队长邓家骥介绍,事发的具体时间在10月18日的早上7点32分左右,地点在山大路与花园庄东路交叉口数码港附近。
  据了解,谢某和王某均是一家蛋糕店的店员,两人为情侣关系,事发时两人正沿山大路机动车道由南向北行驶在去上班的路上。
  “两人驾驶的是一辆小型的白色摩托车,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悬挂号牌。”济南市历下区交警大队交通肇事处理中队副中队长邓家骥介绍,摩托车车速较快,“时速达到51公里”,超出了事发路段的最高限速。
  除小型摩托车外,该起事故还涉及到一辆公交车,公交车的车载监控也记录下了事发的过程。视频显示,公交车跟摩托车同样是由南向北同向行驶。
  “摩托车想超越公交车,在超了一半时,前方突然出现两辆速度较慢的电动车,王某采取了制动措施刹车,突然刹车加上路滑,摩托车连人带车摔倒在地。”邓家骥说,不幸的是,倒地后,24岁的谢某“头部跟公交车右后轮发生了接触”,颅脑严重受损,当场死亡,王某的脸部也被擦伤,蹲在地上呜呜哭泣。
  “我们的调查只能确定谢某的头部跟公交车轮发生了接触,但不能还原详细的细节。”邓家骥说,公交车驾驶员对事故似乎毫不知情,没有停车就离开了现场,后来还是看了监控才发觉此事。
  经查,王某不但涉嫌驾驶无牌机动车,而且持有的是C1驾驶证,不能驾驶摩托车,属于准驾车型不符,综合各方面因素,民警认定王某要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目前,因为涉嫌交通肇事罪,民警已经对王某采取强制措施办理取保候审手续,等待检察和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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