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火爆背后“坑多” 新瓶装旧酒防不胜防
2015年11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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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有较强精英色彩的金融行业,正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越来越普及,普通消费者在面对更多投资机会的同时,也承担了更多的投资风险。
  日前,国务院发文强调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这是我国首次从国家层面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进行具体部署。而互联网金融领域的消费者,或许将成为这一战略的直接受益者。
新瓶装旧酒
互联网金融侵权防不胜防

  尽管互联网金融领域还未出现能够造成系统性风险的企业,但是近期新出现的骗局还是比比皆是。然而,模式再新,多数还是“新瓶装旧酒”。以日前在国内大举扩张的MMM金融互助社为例,该平台声称要“摧毁不公正的世界金融体系、打破金融家的控制、创建普通人的社区”,而其模式介绍则具备门槛低(60元起投)、周期短(15天)和高收益(月收益30%,年收益23倍)等等极具吸引力的条件。银监会等四部委联合不提名预警,“此类运作模式违背价值规律,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一旦资金链断裂,投资者将面临严重损失”。
  “很多互联网金融公司利用互联网金融的热度,把传统事物包装一下,以高收益吸引投资人。”专家表示。
  互联网无疑让投资行为获得了前所未有的便利,虽然高收益吸引眼球,而投资周期较短,甚至“随存随取”等条件则是诱导投资人降低警惕,不断追加投资额度的关键原因。不少被侵权的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投资初始往往都意识到了风险,先投入少量资金“试验”,很快就能连本带利取回,于是逐步加仓,越投越多,以致最后损失惨重。近期跑路的365金融就被曝出抵押物“坑很多”。
监管并非不严
严格守法是核心

  互联网金融企业并非“无法可依”。今年7月18日,十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对于互联网金融的模式、定义都做了界定,也指出了各类模式所遵循的法律制度,现在各个具体的监管机构都在制定具体的监管细则。“只要协同配合,权利义务到位,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专家表示。
  尽管《指导意见》已经明确规定,在个体网络借贷平台上发生的直接借贷行为属于民间借贷范畴,受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范。网贷行业还是频现“跑路”现象,似乎“有法难守”。
消费者也是监管的力量
  “消费者也是监管的力量,”专家说,“如果消费者有能力辨别和理解复杂的金融产品,在不能辨别和理解的时候,有理性拒绝高收益的诱惑,不去选择风险大的平台和机构,这本身就是有力的监管。”
  然而不断暴露的问题平台和维权事件还是说明了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理性辨别能力有待提高。专家透露,普通消费者在投资时往往不具备辨别的能力,容易轻信一些问题平台给出的信息,自己难以辨别项目的风险。
             (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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