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满堂红”
全市所有县市区均达标
2015年12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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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30日讯(记者 李楠楠) 30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11月28日,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督导检查山东反馈会议在济南市山东大厦金色大厅召开。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认为,芝罘区、海阳市、栖霞市、莱阳市达到了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评估标准,将提请教育部最后认定公布。至此,烟台市所有县市区均顺利通过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的验收,实现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堂红”。 
  11月23至26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评估组先后对芝罘区、海阳市、栖霞市、莱阳市四个申报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进行了评估检查。督导检查组听取了四个区市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报告,并就推进义务教育发展相关工作及“十三五”教育规划问题向四区市进行质询,查阅了有关档案资料,分别召开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四个层面的座谈会,向社会不同群体发放调查问卷,进行工作满意度调查。在每个县市区随机抽取了8所义务教育学校,进行了实地考察。督导检查组充分肯定了四个区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就今后的工作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党和国家着眼于人民群众对更公平和更高质量教育的新期盼,对义务教育发展提出的方向性要求,是重要的民心工程和民生工程。烟台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多措并举,加大市级统筹力度,建立了推进有力、检查到位、考核严格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机制,推动各县市区初步形成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良好格局。 
  “十三五”期间,烟台教育将以优质均衡为导向,深入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五中全会精神,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推动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努力实现市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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