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责险发展历程
2015年12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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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世纪90年代,人保财险开展了食品类产品责任保险业务。
  2012年国务院要求“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试点”
  2013年8月,山东省政府下发《关于加快全省金融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专门就拓宽保险服务领域、推动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做了安排部署。
  2014年7月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明确要求,将首先以“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环境污染、食品安全、医疗责任等为重点”,开展强制责任保险试点。
  2014年10月1日,《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起正式实施。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山东金融办、山东保监局参与的领导体系明确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由山东食药监局主办。(鲁政发(2015)9号)。
  2015年2月,为鼓励食品安全生产经营单位积极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国务院食品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食安办(2015)1号)》。
  山东省将乳制品、白酒、规模以上肉制品生产企业以及济南市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全部纳入食责险试点范围,实行统一保险条款和基准费率,同时将充分发挥保险费率的价格杠杆作用,区别生产企业不同情况,采取浮动费率机制。2015年8月起,为期2年的该项试点工作由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山东省金融办和山东保监局联合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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