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劳动仲裁不要走错地方
2015年12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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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2日讯(记者 刘雅菲) 2日,济南仲裁委员会主任王道忠到12345市民服务热线接听市民来电,记者从活动中了解到,不少市民对经济仲裁和劳动仲裁还是分不太清楚,对于二者的区别,王道忠也在现场进行了解答。
  据王道忠介绍,经济仲裁和劳动仲裁简单来说有四个方面的不同。“首先仲裁的对象不同。经济仲裁的对象涉及民事、经济的绝大多数领域,包括各类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而劳动争议仲裁仅限于劳动争议。”王道忠说,二者的仲裁程序适用的法律依据也不同。劳动仲裁适用《劳动争议仲裁法》,经济仲裁适用《仲裁法》。
  王道忠表示,二者的仲裁委员会也不同。劳动仲裁委员会是人社局下属的单位。而经济仲裁委员会是一个独立的第三方组织,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在仲裁的效果方面,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对经济仲裁不服的除有特定理由外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据王道忠介绍,如果要提起仲裁,当事人申请济南仲裁委仲裁案件,必须自愿达成仲裁协议,“这是济南仲裁委受案的前提条件,如果双方没有仲裁协议,济南仲裁委就无权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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