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保障房租金6.5元/m2/月
2015年12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12月2日讯(记者 王永军) 记者了解到,烟台市物价局和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文件,确定开发区保障性住房租金标准,通用福馨全佳苑小区内的保障性住房一共3552套,租金标准为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6.5元。 
  根据烟台市物价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市区保障性住房租金标准审核制度的函》程序要求进行函复,分布在通用福馨全佳苑小区内的保障性住房,总建筑面积203173.54平方米,共3552套,租金标准为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6.5元。 
  收费单位应在保障性住房配租办理窗口醒目处,按有关规定公示保障性住房租金标准,自觉接受承租者监督。本函复自2015年12月1日起执行,执行期至2020年11月31日止。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