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评选第四批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2015年12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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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12月2日讯(记者 李德领) 2日,记者从菏泽市文广新局获悉,为进一步培育产业发展典型示范,打造文化产业品牌,增强菏泽市文化产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菏泽市评选第四批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每县区申报原则上不超过2家,报名时间截止到12月10日。
  菏泽市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指从事文化产业经营、在同行业具有示范和引领作用的文化产业法人实体。凡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种所有制的文化企业,符合标准条件的都可以申报菏泽市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文化企业申报时,严格按照《菏泽市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资格条件申报。各县区文化部门要加强宣传,让文化企业了解有关政策规定,掌握申报标准和条件,并做好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
  据市文广新局文化产业科负责人介绍,每县区申报原则上不超过2家,无符合条件的可不申报。各申报企业要填写《菏泽市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候选单位申报表》,表格电子版在菏泽市文广新局网站下载,表格内有关栏目需提供其他附加材料的,要如实提供,不得弄虚作假。申报示范基地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企业总体情况及发展规划、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近两年经营状况报告、近两年来获得的荣誉等。各县区要加强对申报推荐材料的审核把关,严禁借机向申报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为有计划地做好申报评选认定工作,各县区按照要求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呈报工作。申报材料由各县区文体局统一汇总后于12月10日前报到市文广新局文化产业科,联系电话5115516。
  据悉,为推动菏泽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增强文化产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加强示范、树立典型,从2008年开始评选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目前全市已有23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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