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钻钱眼,无视职工身体健康
安监部门公布十起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八起关乎职业病
2015年12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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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2日讯(记者 吕璐) 青岛喜润隆贸易有限公司企业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便销售危化品、青岛美成电子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报告职业病……12月2日,青岛市安监局发布了安全生产十大典型案例,一批违法企业被处罚。
  12月2日,青岛市安监局发布了安全生产十大典型案例,有八起与职业病及劳动者身体健康相关。其中,城阳区的青岛美成电子有限公司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魏某等6名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违反了《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执法人员责令该公司限期治理,并罚款5万元。莱西市青岛信元皮包有限公司存在未按规定对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实行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未按规定如实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等违法行为,被处以1.5万元的行政处罚。固恩治(青岛)工程橡胶有限公司未按规定申报变更职业病危害项目,被罚2万元。青岛天摩亚太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不肯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被依法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企业已按《职业病防治法》要求废止公司的违法规定。青岛海诺铸业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报告职业病,被警告并被罚款五千元。青岛宏达塑胶总公司未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真实情况,未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设置警示标示并公布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公布,被责令限期整改。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未按规定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被责令整改。青岛纺联齐意纺织有限公司未设置职业病危害岗位警示标示;未对劳动者个体防护采取有效的指导、督促措施。
  公布的典型案例中还有一起非法购买、销售危化品的案例。今年4月,青岛市安监局对位于市北区青岛喜润隆贸易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发现该公司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却于2014年1月至9月期间,从青岛一家公司购买四种危险化学品原料,销售给广东的一家公司,共销售产品金额为16.7961万元,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最终,青岛市安监局依法给予该公司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处人民币36.7961万元的行政处罚。
  此外,中国石化青岛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承包商管理不完善,违反了《安全生产法》,被责令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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