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不合格消防产品东港6家单位被罚
2015年12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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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2日讯(记者 徐艳 通讯员 郑蒙 范志雪) 近日,日照东港消防大队依法对6家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逾期不改正的单位进行行政处罚。
  消防监督员在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辖区6家单位使用不符合市场准入制度的产品、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后,立即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督促单位限期改正,到期进行复查时,发现该场所并未更换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依据相关法规,消防监督员对这6家单位分别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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