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应急车道,您别轻易占用
发生人员受伤事故时,占用易致无法救援
2015年12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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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徐艳    

  “12·2全国交通安全日”自2012年设立以来,围绕遵守交通信号、摒弃交通陋习、抵制七类违法等内容在全国范围内组织了3次主题活动,公众认知度不断提升。今年12月2日是第四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是“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日照交警部门在这一天相继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活动,向市民宣传文明出行。

  12月2日,记者跟随日照高速交警支队巡逻民警来到同三高速进行巡查。在巡查过程中,记者发现,虽然大部分车主都能按照规定不随意占道和长时间占用应急车道,但也有个别的司机心存侥幸随意占道。
  上午10点,巡逻民警远远就看到一辆青岛牌照的轿车停在了应急车道上。巡逻民警立即驱车上前查看,可没想到待警车靠近后,轿车车主立即启动车辆溜之大吉。
  据高速交警民警介绍,应急车道是高速公路上的专门通道,在危急关头是一条实施紧急救援的生命通道。车辆只有在遇到事故和出现故障,不能移到更安全地方的时候,可以临时停靠,并且车主需打开双跳灯,在车后放置提示板,打电话寻求救援。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心急的司机都借走应急车道,造成应急车道拥堵,接处警的警车就无法及时赶往现场处理事故,清障车也无法赶往现场清障,会造成更严重的交通拥堵。“而一旦交通事故造成人员、被困或引起火灾、爆炸时,如果应急车道被占用,救护车、消防车无法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救援,则会酿成更严重的惨剧。”
  今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其中,将“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以及“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等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情形纳入危险驾驶罪,引起全社会对交通安全问题的再次关注。
  记者获悉,交警部门将针对在道路上驾驶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校车、旅客运输车辆严重超员、严重超速,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等危险驾驶行为开展集中整治,还将在城市道路着重整治追逐竞驶、酒驾、闯红灯等危险驾驶行为,在高速公路着重整治超速、货车占道行驶、占用应急车道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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