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住宿只登记一个身份证原来其中一人“犯过事”
2015年12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泰安12月2日讯(记者 邢志彬 通讯员 李亚宁 聂华君) 1日,泰城发生两起宾馆住宿不按规定登记身份证的案件。其中一个宾馆,一个房间里挤了8个未成年人,酒店因此受到处罚。另一个宾馆两个客人用一个身份证登记,原来其中一人是逃犯。
  1日下午3点多,三里派出所值班组民警到龙潭南路一快捷酒店出警,处置一起纠纷案件。听到另一房间内传出吵闹声,民警担心有安全隐患,就去敲门。
  敲开门后,发现房间内有8个少男少女,看上去都是十五六岁的样子,还有很浓烟味。其中一男孩刘某说,帮朋友开的房间,朋友还没到。
  经查询,该房间没有对旅客身份证登记。该酒店因未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身份证信息,被处罚款500元。
  1日晚11点左右,站前派出所民警巡逻到泰城龙潭路某快捷酒店,发现有两名客人用同一张身份证登记住宿,情况可疑。民警到两人所住房间盘查,其中一人见到民警神色慌乱。
  民警将他们带回派出所调查,田某很快承认曾经“犯过事”。原来,在2005年10月20日,田某和几位朋友在一地摊吃饭时,因邻桌一年轻人“看他时间较长”,田某不高兴,和朋友对其殴打致伤后逃跑,田某因寻衅滋事被当地警方上网追逃。目前,田某已移交给东平警方。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