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广新局原局长
李贡平被党内严重警告并行政降级
2015年12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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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2日讯(记者 李超) 2日,淄博市纪委发布消息,淄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李贡平被处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离原单位,并由淄博市监察局报淄博市政府批准,给予其行政降级处分。
  经查,李贡平在操办其子结婚事宜中,违规收受本单位工作人员及下属单位人员礼金,构成利用职务便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错误,其行为发生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始后,属顶风违纪;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安排公务接待,违规发放补贴,构成其他违反财经纪律错误。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淄博市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山东省纪委批准,决定给予李贡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离原单位;由淄博市监察局报淄博市政府批准,给予其行政降级处分。
  近期,淄博市纪委对淄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李贡平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10月16日,淄博市纪委发布消息,经淄博市纪委常委会审议,淄博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免去李贡平淄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委书记、局长及其他相应职务,接受组织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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