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签备案 省了百姓不少事儿
自2014年11月新制度实施以来,共网签8900套商品房
2015年12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滕州12月2日讯(记者 张冬梅 通讯员 孟全新) 从2014年11月,滕州开始实施商品房网上签约备案制度,这一年来,网签备案系统日趋完善,目前新申报预售的项目全部实现商品房网上签约备案,共有8900套商品房完成网签。
  据滕州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应当在与买受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30日内,依法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手续。在启动网签之前,开发企业合同备案人员要带着合同到滕州市开发办集中办理,将合同信息登记造册并统一编号,然后加盖备案专章,最后由经办人审核并签字。这种原始的人工书写登记的方法容易出错,不易查询,工作效率不高。
  为了解决存在的问题,2014年11月,滕州市开始启动商品房网上签约备案工作。不仅利于指导买卖双方按照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订立合同,提高商品房交易信息的透明度和实时性,更好地维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还利于严格监控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销售行为,制止随意更换买受人、一房多卖、恶意骗贷以及捂盘惜售等违规行为;另外还有利于数据收集功能,实现购房信息统计分析,继而判断市场发展趋势,有针对性地提出应对措施,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商品房网上签约备案制度的实施,给广大商品房交易者和商品房备案工作人员带来了很多便利。比如,实行商品房网上签约备案后,合同签约备案全部通过系统软件实现,自动生成备案号码和合同水印,取消了合同盖备案章签字环节,省去了开发企业备案人员的“车马劳顿”。网签备案后还能给买受人发送提示短信,还可以在网上查询合同的电子信息,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流程更加科学化、信息化和规范化。充分利用网络资源方便快捷的优势,打破时间和地域限制,对商品房买卖双方需要在节假日办理的备案业务通过预约办理,真正做到了人性化服务。同时,严格按照《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和《滕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开展合同撤案业务。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