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开车撞了,骗19万保险金
牟平警方破获一起保险诈骗案
2015年12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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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3日讯(记者 张琪 通讯员 徐忠 张蕾) 今年11月份,烟台市公安局牟平经侦大队接到某保险公司报案称,去年7月牟平区体育馆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奔驰车行驶中与路边停靠的车辆追尾,奔驰车前身损坏较重。保险公司在理赔过程中发现奔驰车“驾驶员”孔某某与同车人员王某疑点重重,有骗保嫌疑。 
  接到报案后,牟平经侦大队非常重视,立即组织民警展开侦查,于11月10日上午将犯罪嫌疑人孔某某和王某抓获。
  在民警强大的心理攻势下,王某和孔某某交代了诈骗保险金的犯罪事实。
  原来,2014年7月2日晚11时许,参加朋友聚会酒足饭饱的王某驾驶奔驰车与其他车辆追尾,发生事故后,王某意识到自己是酒后驾车,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是不予理赔的。
  自认为“聪明”的王某立刻联系其朋友孔某某赶到现场,并谎称事故发生时是孔某某驾驶奔驰车,自己只是乘客的身份,从而骗取平安保险公司车损理赔金19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牟平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朋友,投保人应该增强法律意识,对车险骗保的危害性的认识不足甚至认为不骗白不骗的思想,对当事人是很有害的。
  骗保要负法律责任,超过一定数额就会构成保险诈骗罪。这里也敬告广大车友及修理厂,千万不能贪一时小利,公安机关将重拳出击,建立并不断完善联合打击保险诈骗犯罪的长效工作机制,严打各种骗保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有效地震慑保险诈骗犯罪分子,遏制此类案件高发的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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