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发布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规程
评价方案成为新生入校课程
2015年12月04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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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秦国玲
2014年起,初中学校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直接纳入高中招生录取,并与语文、数学、英语等值对待,权重是一样的。初中学校如何公平公正为每名学生划定综合素质等级是不少市民关注的问题。12月3日,潍坊市下发了《潍坊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分别成立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监督委员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成为初一新生的入校课程。学生毕业时初中学校公示毕业评价等级成绩,同时公示各学期评价成绩及所占比例。
校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
不少于13人
根据要求,潍坊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分别成立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监督委员会,成员由教育行政部门人员、教育专家、校长、教师、家长代表和社会人士等有关方面代表组成。
初中学校成立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成员由校长、中层干部、班主任、教师、学生、家委会成员和社会人士等组成,人数不少于13人;其中家长、社会人士代表人数不少于3人。职责为审议通过学校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组织实施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班级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对班级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公示、认定等。
初中学校各班级成立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成员由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和家长代表组成,人数不少于9人,其中家长代表不少于2人。职责为对本班学生进行培训,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指导学生做好成长记录,组织开展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对有关评价数据进行汇总整理,组织学生标志性成果的展示、交流及认定等。
评价方案成初一新生的
入校课程
初中学校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作为初一新生的入校课程,使学生明确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和要求,向学生家长宣传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及其结果的使用,确保家长知晓率100%。
日常评价结果的呈现方式由初中学校结合实际自行确定。学期评价和毕业评价的结果,均采用A、B、C、D等级形式呈现。每处初中学校的毕业评价结果,A等不超过本校毕业生数的30%,B等为50%,D等严格控制。
对办学行为规范、教书育人质量高的学校,可奖励一定比例的A等指标。每处学校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3%,奖励部分从B等级中扣除。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征求公办普通高中对招生服务区内初中学校A等奖励指标分配的意见。高中学校综合考虑各初中学校升入本校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情况,对有关初中学校奖励情况进行评价。每年初中学校开展毕业评价前,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要求将奖励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初中学校结合实际制定A等奖励指标具体使用办法并组织实施。
成长档案随学籍档案
一起转移
每学期初,初中学校将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人员构成及其职责、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等内容在校内向学生、家长、教师公示。每学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结束后,初中学校在班内、校园内醒目位置以及学校网站公示学生学期评价等级,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误后,由学生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签字,一式三份,一份由学生、家长自行留存,一份由学校留存备案,一份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签字确认后,初中学校将评价结果上传到“潍坊市中小学公共信息平台”公示。同时,将各评价情况以适当形式告知学生本人和家长。
学生毕业时初中学校公示毕业评价等级成绩,同时公示各学期评价成绩及所占比例。毕业评价结果按规定公示无异议后,打印《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确认单》,由学生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分别签字,由学生、学校各留存一份。学校留存的一份,作为学校档案资料进行管理,至少留存三年。学生学籍变动时,成长档案随学籍档案一起转移,学期评价结果由原学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证明。
对于市外学生综合素质认定,学籍在潍坊市以外的应届初毕业生,因户籍在潍坊市,或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经批准在潍坊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并升学的,其综合素质等级由升学所在县市区县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监督委员会组织认定。认定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作为高中学校录取依据之一。
本规程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此前与本规程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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