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参赛须知 ◇
2015年12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1、本次大赛分为海选赛,预选赛和总决赛;
  2、大赛由组委会授权指定承办方;
  3、参赛选手参加大赛的一切交通、餐食费用自理。自行购买相关的人身安全意外保险;
  4、参赛选手报名表内容如有虚假,一经发现,立即停止该选手大赛资格。
  5、超过各轮大赛的报到时间者,即视为放弃大赛资格;
  6、大赛所得奖品及奖金,获奖个人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纳税;
  7.报名信息填写不清及上报材料不齐及虚假者视为无效。
  8.进入预选赛及总决赛的人数有限,组委会将在官方微信、报媒平台或电话通知告之进入晋级赛事的各位参赛选手。未参赛者资格即被取消。
  9.海选赛和预选赛结果不进行现场公布,是以媒体平台发布和电话通知通知进入晋级赛。
  10.参赛者可于比赛前两天拨打组委会咨询电话问询,必须于赛前30分钟到达比赛场地,无需全天等候比赛。
  11.参赛选手需在赛前出示有效身份证件,以便赛事工作人员核对。
  12.所有参赛者不限国籍,比赛时应穿着正式服装。
  13.比赛结果以评委会评审结果为最后决定。
  14.评委会根据现场情况有权中断参赛者的演奏,但不影响比赛成绩。
  15.参赛者如有违反任何比赛规则,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16、主办方拥有大赛相关活动的摄影、录音、录像、媒体报道权。以及印刷和制作大赛的介绍册、宣传品的版权。选手填写报名表后即表示同意以上条款;
  17、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各轮大赛的评选结果拥有最终决定权力;
  18、大赛组委会对于大赛章程有最终解释权。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