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校园禁车谈疏堵结合
2015年12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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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振
  德州学院一纸电动自行车“禁行令”,在原本平静的校园引起了轩然大波。学生对校方“霸王式”处理方式颇为不满,而校方则回应这是综合安全隐患等多方考虑作出的决定。
  其实大学校园禁行电动车,这也并非个例,早在2013年广西民族大学就曾发布针对学生的“禁车令”,禁止学生在校园内使用电动车、摩托车及汽车。禁令发出后的回响,同样剧情在德州学院上演了,不少学生认为此举矫枉过正,而且禁令只限学生不限老师,不够公平。而校方则回应,认为此举在于创造安全文明的校园环境,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表面看双方说的都有道理,校方初衷毕竟是好的,学生的诉求也并非不合情理,但却都偏重站在各自角度考虑问题,这难免就会产生了争议。其实校方的考量不能说空穴来风,据了解国庆节前后,该校化学系一男生宿舍电瓶爆炸事件把宿舍给烧了,所幸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或许这也让校方下定决心打出整顿重拳。而“禁车令”带来影响最大的群体为走读生及做兼职的学生,这不仅可能让他们花钱购买的电动车沦为摆设,还可能大大增加出行成本和时间。
  争执背后我们也要看到,在骑电动车的问题上,不能怕出事就不让学生骑,因为电动车速度可由骑行者自行支配,只要“安全第一”长记在心,自觉限制速度即可,况且很多骑自行车的学生速度不比电车慢。而针对电动车充电安全问题,引导学生购买有安全资质的电动车,加强宿舍电器线路检修,甚至开设校园充电桩,这些做法都不妨一试。而学生也要充分意识到,不良的骑车和用电习惯,带来的都是极大的安全隐患,有可能伤害的不只是自己,或许还会危及公共环境。
  好的政策执行不能只靠“大棒”,更关键的还是要让人心悦诚服。笔者认为,学校不能仅仅定位于管理者的身份,还要增强服务者的角色,用人性化的管理赢得学生的支持,部分大学在实行“禁车令”前也是充分为学生考虑,比如深圳大学协助联系生产厂家分批进校收购电动车,而家在市外的学生需托运电动车回家的,学校适当补贴托运费。而学生也要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责任感,不能为了自我便利而影响他人安全。
  诚然,大学校园就是一个小社会,放之于城市管理大局亦是如此,笔者看来,遇到管理难题既不可因噎废食一禁了之,也不能放任不管听之任之。“堵”和“疏”要双管齐下,既要保证公正平等,也要追求人性化。唯有如此,才会上下一心,令行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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