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月期间,微信安全中心共计拦截谣言2435319次。从这些数据中,梳理出主要的谣言。
本报记者 孙丽娟
近日,一条“荣成的吴佳佳,我从国外回来找你了,你在哪里”的消息红遍朋友圈,不少人被这个寻求“真爱”的感人故事打动,纷纷转发。然而,事实证明这条消息是个谣言。同时,另一个名为“汤泊温泉”的微信号假冒威海汤泊温泉公众微信号发布假消息,之后账号被查封。
纵观微信朋友圈,越来越多谣言充斥其中。部分不良微信号通过传播虚假消息,利用朋友圈的信任度,引来众人的关注和转发,实际是某些“吸粉”微信号在作祟,扩大自身影响力,从而达到商业目的,抑或其他目的。
“海龟”寻找10年前的初恋 痴情故事在各地上演
“10年前,我们在荣成一中的校园里,彼此相约能够一起考入同一所大学,然后回到家乡的学校里一起做老师,过简简单单平平淡淡的生活。”“后来,父母执意让我出国留学,没等高考就离开了你,甚至道别也仅仅是一条短信”……在这篇文章中,海归男主人“张超”回国寻找10年前初恋女友。
“如果你和我一样还相信爱情,请帮我一下,让这条信息让更多的人看到,您的一个转发就可能拯救一段感情,多谢!”在文章的最后,“主人公张超为了感谢大家帮忙分享,委托小编12月10日在微信中发52000元红包表示感谢。想见证爱情和领红包的赶紧加我微信吧。”随之,附加了一个微信号和微信二维码。
评论里,不少网友坦言被感动,同时呼吁更多的微友帮忙转发,希望有情人终成眷属。 随后,记者在网上输入“从外国回来找你了”的关键词,浏览器搜索出的内容五花八门,这个感人的爱情故事发生在全国各地的朋友圈里。相同的是,男主人叫“张超”,是名海归,寻找10年前的初恋女友。不同的是,女主人的名字和地名各不相同,青州的李静、江都的董蕊、天门的吴倩……更离奇的是,文章中关于女主人公的两张照片一模一样。
7日,朋友圈画风突变,证实这则爱情故事是假的,全国都有一样的版本。随后,各大微友开始删除朋友圈转发记录。
转发微信有礼品,结果是假 可能是“吸粉”微信号捣鬼
眼下,依托微信“点赞营销”、“关注转发营销”等手段渐热。在这种利益关系下,开始有商家破坏规则,不兑现承诺,赚噱头。甚至更有不良商家或个人,通过传播虚假消息,引来关注和转发,实际是在“吸粉”,扩大自身影响力,或其他目的。
12月3日,一名为“汤泊温泉”的公众号发了一则“免费泡温泉!汤泊温泉门票(价值216元)您领了吗?”消息中,连续6天转发,则能免费领取一张汤泊温泉门票,文中标明“数量有限,送完为止”。很快,消息疯狂传播。
有部分微友看到“数量有限,送完为止”,感觉事情蹊跷,便拨打威海汤泊温泉客服电话咨询。客服明确表示,威海汤泊温泉并未推出该活动,更不清楚是谁发布这则消息。4日,威海汤泊温泉度假有限公司发布声明,表示公司未授权任何公司和个人以“汤泊温泉”及其他的名义进行微信宣传和推广活动,凡通过其他微信平台宣传推广活动,一概与威海汤泊温泉度假有限公司无关。同时,“汤泊温泉”账号被封,内容已经无法查看。不少微友发现简介里的认证主体是“个人”,这极可能是该微信号“吸粉”。
和“汤泊温泉”发布虚假的转发微信送礼品一样,“海龟”寻找10年初恋的微信号也通过同样的方式“吸粉”。扫描二维码后,只见页面显示对方是一女士头像,微信的名字、头像均和这个“爱情故事”无关。这个发布寻人信息的微信公众号,虽然呼吁大家帮忙,但却没留下男主角的联系方式,只有关注了微信公众账号,才能询问相关信息。
凭借朋友信任,加上转发无成本 朋友圈易成谣言“扩散器”
市民徐女士平时玩微信,热衷于转发各大商家活动信息,从而赢取奖品。3日上午,在看到朋友圈被“汤泊温泉”的送票活动刷屏后,徐女士也立马关注微信号并转发。正期待连续转发6天中奖时,当天中午,徐女士又看到朋友圈有人在辟谣,“汤泊温泉免费门票活动是假的,已经打电话证实,不要再转发了。”然而,得知该活动是假的,徐女士也不在意,“反正没啥损失,就当是个教训了。” 徐女士是名“老微友”,她坦言这已不是第一次被骗了,“有时还会遇到一些求助信息,后来被证实无中生有”。徐女士称,朋友圈是个相对封闭且隐私的圈子,圈里人基本都是彼此认识的人。在这样的圈子里,几乎不存在戒备和质疑,正因如此,谣言利用了朋友的信任而传播,即使是谎言,在“信任”的光环下,也易变得“真实”。
转发微信内容不需要任何成本,只要通过几步简单的步骤,即可操作成功。不辨消息是真是假,很多微友即便转发了假消息,也没有损失。
其实,类似的案例举不胜举。如今,打开微信朋友圈,“急求帮忙扩散”、“买冰棍的偷孩子”、“捡到丢失的火车票”、“宠物认领”等信息不断。因此“顺手扩散”成为不少微信的“良心选择”,殊不知自己在按下“转发”时,就已经陷入了谣言编造者的“圈套”。
微信编假信息,最高判7年
今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其中第一条是“在微信微博发假信息最高处7年有期徒刑”。《刑法修正案(九)》在现行刑法第291条中增加了一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微信方表示,在所有的公众账号文章末尾,都开设了“举报”通道,用户若发现公众号发布虚假信息,可及时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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