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阶梯水价已执行
本月缴费仍是调整前价格
2015年12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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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12月1日,潍坊城区居民生活用水已正式开始执行阶梯水价。此消息一出,不少市民向供水部门咨询,现在已经开始按照阶梯水价收费了吗?如果用水量不超过第一阶梯用水量,水费就不涨了吗?家里有五口人能申请增加水量吗?对此,9日,记者从潍坊供水部门采访了解到,截止目前,供水部门已经接到此类咨询电话上千个。而针对市民的诸多疑问,9日,记者也联系采访了潍坊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一一做出了解答。
本报记者 董惠
由于抄表时间限制 12月份不按阶梯水价缴费
  9日,记者来到位于东方路与东风街交叉口的潍坊自来水公司,走进客服大厅,记者看到不少市民正在咨询阶梯水价方面的问题。记者采访公司客服部臧经理了解到,自阶梯水价确定并实施以来,自来水公司客户部门每天都能接到很多市民的咨询电话。粗略算来,截止目前,市民关于阶梯水价的咨询电话已达上千个。
  虽然自12月1日起,潍坊对中心城区已实行一户一表计量用水,由市自来水公司直接抄表到户,具有单一居民生活用水性质的居民用户开始实施阶梯水价。但现在仍有很多市民对新标准并不很清楚,而且也有不少市民不知道城区已开始实施阶梯水价。
  9日,家住奎文圣荣广场的张先生表示:“如果按照规定,12月1日开始执行阶梯水价,是不是就是说从12月开始,我们所交的水费就开始按照阶梯水价的相关标准收取了呢?”
  对此,臧经理对记者说,现在自来水公司用水是按照“先用水、后交钱”的原则执行的,居民用水后由自来水公司抄表后收费。抄表又分为一月一抄和单月抄表、双月抄表两种。抄表周期为每月的1日到16日。
  其中,一月一抄的用户主要为合表用户,这些用户包括小区、工商业户、办公大楼等,共四千余户。“单月抄表及双月抄表的为一户一表用户,共16万余户,其中,潍城区与经济区为单月抄表,即每年的1月、3月等抄表,共8万户左右,奎文区及高新区为双月抄表,即每年的2月、4月等抄表,约9万户左右”。
  “因为12月1日之后的中心城区所有用户第一次抄表均包含了11月份用水,无法准确核算出12月份的实际月用水量,市自来水公司经向市里相关部门汇报同意,本着实事求是、让利于民的原则,今年12月份的抄表不按阶梯水价缴费,具体办法是从2015年12月1日开始,按照原抄表周期,对一户一表用户、合表用户第一次抄表均按照调整前水价结算。”臧经理对记者说,这样说来,对于城区四千多户合表用户,12月份第一次抄表也还是按照调整前水价核算,明年1月份抄表时再按照新标准执行。双月抄表的奎文及高新区同样在12月份抄表时按照调整前水价核算,明年2月份抄表时再按照新标准执行。而单月抄表的潍城与经济区由于在12月份不抄表,在明年1月份抄表时按照调整前水价核算,明年3月份抄表时再按照新标准执行。
用水量不超过第一阶梯 不代表水费就没有变化
  在阶梯水价政策出台后,不少市民也疑惑,“如果我们家的用水量不超过第一阶梯的用水量,是不是水费就不涨了呀”?
  对此,臧经理表示,根据市发改委、财政局和市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及调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15年12月1日起,中心城区居民用户全年用水量划分为三档。第一阶梯用水量按每户每月10.4立方米,每户每年125立方米,综合水价每立方米3.25元。第二阶梯用水量,按每户每月10.5立方米-17.2立方米,每户每年126立方米-206立方米,综合水价每立方米4.15元。第三阶梯用水量,按每户每月17.2立方米以上的用水量,每户每年206立方米以上,综合水价每立方米6.85元。但居民生活用水综合水价包括基本水价、污水处理费及水资源费三部分。根据政策,第一阶梯的基本水价与调整前一样,均为1.8元/立方米。但污水处理费则由0.9元/方统一上调为0.95元/方。
  “也就是说,我们这次的调整是阶梯水价与污水处理费同时调整,仅就居民生活用水而言,虽然你们家的用水量不超过第一阶梯的用水量,水价没有变化,但是污水处理费调整了,综合水价高了,居民所交的水价也会相应提高。”臧经理说。
一个月用水量超过10.4立方 不一定就要执行第二阶梯水价
  当然,还有部分市民疑惑,根据要求,第一阶梯用水量按每户每月10.4立方米,每户每年125立方米,综合水价每立方米3.25元。“那是不是就是说,我一个月的用水量超过10.4立方米,就要开始执行第二阶梯水价了呢”?
  对此,记者采访了解到,潍坊城区阶梯水价按年度为周期执行。全年分级水量按月度水量标准乘以月份计算,执行相应分级的标准。2015年的阶梯水量按实际1个月的用水量计算,即第一阶梯用水量不超过10.4立方米,第二阶梯用水量10.5至17.2立方米,第三阶梯用水量为17.2立方米以上。
  “也就是说,如果你第一个月的用水量虽然超了10.4立方米,但是后面几个月用水量较少,如果累计12个月的用水量并没有超过全年125立方米,还可以执行第一阶梯水价,”臧经理对记者说,在一年12个月中,当前几月已累计到125立方米时,就开始执行第二阶梯水价。“比如,到第十个月的累计用水量超过125立方米,从第十一个月开始,就要执行第二阶梯水价”。
  考虑到居民生活用水季节性差异,居民阶梯水量以一个年度为计量周期,月度滚动使用。全年分级水量按照月度水量基数乘以12计算,在一年周期内,居民家庭用户累计用水量达到年分级水量基数的临界点后,用水量超出部分执行下一级阶梯水价。
“一户多人口”可享受优惠 但一户多人口也有“有效期”
  根据通知要求,本次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的实施范围为,城区供水企业直接抄表到户的城区居民用户。实行阶梯水价范围内的城镇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一个房产证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自来水公司为居民家庭安装的水表为一“户”,每户按4人计算水量。5人及以上多人口家庭用户,每增加1人,一、二级阶梯水量基数每月再分别增加2.6立方米、4.3立方米。
  因此,如果市民家中的户籍人口为5人及以上,需携带居民户口簿、房产证及房屋产权人身份证原件等材料,到供水企业进行认定。其中,居民户口簿与房产证所对应的房产地址应当一致,材料内容核对一致后办理一户多人口手续,并从下个抄表期起享受一户多人口优惠政策。
  臧经理表示,“一户多人口”也有“有效期”。“一户多人口”用户手续办理后有效期为2年,居民用户应在有效期到期前两个月,到市自来水公司办理“一户多人口”续期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将不再按“一户多人口”用水政策执行。
  “一户多人口”用户在2年有效期内如有变动,应到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客服大厅办理人口增减手续。
对多性质用水混合计量的“低保户” 不执行优惠政策
  按照通知要求,对城区一户一表、合表的低保户,根据市民政部门提供的在册户数或证明,水费按第一阶梯水价执行,即基本水价按每立方米1.80元。
  “一户一表”低保户申请低保优惠需到供水企业客服大厅提出实名申请。申请时需携带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户证明、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房产证明等材料。居民户口簿与房产证所对应的房产地址应一致,材料内容核对一致后办理低保户优惠手续。经认定符合低保优惠条件的,自次月起享受低保户政策。
  “一户一表”低保户优惠政策手续随时办理。低保户优惠政策的有效期根据民政部门提供材料的期限认定,因低保户未及时到市自来水公司办理手续而产生的阶梯水费,由低保户自行承担。
  “但现在城区存在一些情况,比如租用低保户房子的居民,或者低保户经营饭店用水等多种性质用水混合计量的低保户,不执行低保户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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