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到失散多年的亲人,郝殿芹和家人心情都很激动。 李榕 摄
本报12月13日讯(记者 李榕) 对于漂泊异乡的流浪者来说,能找到亲人回到故土可能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事了。12月4日,本报联合德州市救助站发起“为流浪者寻亲”活动,首批为42位流浪者寻亲,活动一经启动立即引来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和响应。12月11日,从宁津赶来的邢云山一家将滞留在救助站的亲人郝殿芹接走,在外漂泊三年后郝殿芹终于与家人团聚。
12月11日,邢云山一家五人从宁津县杜集镇老家赶来德州市救助站。救助站工作人员拿出一本厚厚的相册,上面是站里首批42名寻亲的流浪者的照片,邢云山一眼就认出了妻子郝殿芹的照片。“对,是她,基本没啥变化,只是头发短了些。”邢云山告诉记者,妻子郝殿芹今年48岁,患有先天性智障,夫妻两人住在宁津县杜集镇敬老院。2012年12月份正值下雪天,郝殿芹一心想回老家杜集镇古庄村的老宅子看看,不料竟与邢云山走散。
“她的病情时好时坏,当时又下着大雪,估计是迷路了。”郝殿芹的弟弟郝殿军说,之前郝殿芹也曾走失过几次,但几个月后都被家人找到,谁知这一次走失竟是三年之久。在这三年里,为了找到郝殿芹,家里动用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但是依然没有任何头绪。
2013年10月份,郝殿芹辗转来到了德州市火车站,被德州市救助站及时发现并救助。12月8日,宁津县杜集镇古庄村村支书在看到本报刊发的《他们想回家,请您帮帮忙》报道后,在首批公布的42名流浪者照片中寻到郝殿芹熟悉的面孔,并辗转找到邢云山一家。
12月11日下午3时许,在核对和登记完信息后,市救助站带着邢云山一家驱车赶往陵城区一家定点敬老院接郝殿芹。见到久违的亲人,郝殿芹竟能清晰地喊出丈夫和弟弟的名字,一家人终于在分别三年后团聚。
县级公立医院 按新标准收费
本报12月13日讯(记者 王明婧) 为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日前,德州市物价局联合多部门发布《关于调整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县级公立医院收费有了新标准。
本次调整项目涉及诊疗、手术、护理、床位及中医服务,调整价格的执行范围是各县(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未调整项目价格仍按原标准执行。
记者从价格调整表中看到,普通门诊诊查费为7元/次,副主任医师为11元/次,主任医师为13元/次。据了解,去年9月底,德州市物价局调整试点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对乐陵市、齐河县、庆云县和平原县的试点县级公立医院相关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了调整。有效期一年到期后,此次综合前期试点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价格标准基本没有变动。
调整增加的医疗服务费用按照相关标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医院每日床位费的医保最高支付标准暂按22元。对于单病种付费标准。医院可根据新调整的物价收费标准,在原各病种付费标准的基础上加上由于物价调整合理增加的部分,与属地医保经办机构重新谈判,协议规定单病种价格。
各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的有关规定,在醒目位置公示医疗项目编码、名称、内涵、计价单位和价格等内容,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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