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证件帮妻引产曲阜男子获刑一年
2015年12月16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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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济宁12月15日讯(记者 姬生辉 通讯员 高惠) 想为怀孕的妻子办理引产,却没有到计生部门办理手续。曲阜一男子竟然私自伪造证明、公章和身份证,到医院引产。
孔某某与尹某某是夫妻,两人在2012年前后办理了二胎生育证。2014年年底尹某某怀孕,但是未向计生部门报告。2015年2月份,夫妻二人因故欲到医院流产,医院告知流产需要计生部门的证明。担心流产会让二胎生育证作废,孔某某便产生伪造证明材料和身份证进行引产手术的想法。
3月底,尹某某持孔某某伪造的证明、假身份证在医院引产一女性胎儿。曲阜市人民法院认定,孔某某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犯伪造居民身份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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