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名外地人结伙诸城盗墓被批捕
2015年12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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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15日讯(通讯员 王珍珍 朱星昂)盗墓缺德又违法,日前,诸城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掘古墓葬罪批准逮捕了宣某某等16名犯罪嫌疑人,等待他们的必然是法律的严惩。
  宣某某是生活在诸城的黑龙江人,结识了山西人张某某、安丘人奉某某,3人共谋要到诸城石桥子镇大近戈庄盗掘古墓葬。为了做好这一大活计,张某某联系了有盗墓前科的山西人屈某某,授意屈某某再从山西老家找人来诸城盗墓。屈某某听从张某某安排,从山西老家找了谷某某等5人以及有盗墓前科的2名济宁人,共同来到安丘市景芝镇,住进了由安丘人李某某提供的楼房内。奉某某同时安排安丘人李某某、赵某某为山西盗墓团伙提供住处和交通工具,并找来孟某某(在逃)、李某某等多名安丘人为盗墓团伙望风。
  2015年10月2日至2015年10月12日期间,宣某某、张某某等共16人多次结伙到诸城市石桥子镇大近戈庄村村北部,私自盗掘商周时期古墓葬,造成一批文物被盗,同时对该遗址造成了无法挽回的破坏。10月12日凌晨,因附近村民举报案发。
  古墓葬及其中的文物对考古研究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大近戈庄古墓葬2010年被诸城市人民政府评为县级古墓葬,其中被盗的陶罐陶斗等文物,经山东省文物鉴定委员会鉴定为普通文物,被盗的文物青铜戈因犯罪嫌疑人孟某某在逃,无法作出等级鉴定,但经诸城市博物馆专家介绍,青铜文物一般属于一级文物。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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