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出台《菏泽市区影响大气环境质量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实施办法》
举报大气污染每件最高可奖2000元
2015年12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菏泽12月15日讯(记者 张建丽) 为让蓝天白云多多停留,鼓励市民对污染大气行为进行举报,日前菏泽市出台了《菏泽市区影响大气环境质量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实施办法》,举报电话为市长热线:12345。据悉,经举报受理部门调查属实并作出行政处罚的,一般每件奖励举报人200元--2000元。
  根据《菏泽市区影响大气环境质量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实施办法》,举报范围包括企业擅自拆除、停运、闲置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或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企业已安装自动监控设备但不正常运行或弄虚作假的;企业擅自向大气排放恶臭气体,致使周围居民区受到大气污染的;市区内建筑和拆迁工地、渣土运输、煤场、灰场、餐饮单位、露天烧烤等不采取防护措施,导致扬尘污染、油烟污染,造成较大影响的。
  据悉,实施办法要求举报人要提供企业、单位或个人的名称、详细地址及违法事实等信息,要实名举报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经举报受理部门调查属实并作出行政处罚的,一般每件奖励举报人200元--2000元。另外,水、固体废物等其它环境污染举报奖励按照《菏泽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暂行办法》执行。
  举报可通过打电话12345,也可编辑短信发送至手机18553012345,或者关注市长热线微信公众账号:菏泽12345,进行举报。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