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可申请“创新券”使用资格
2015年12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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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17日讯(记者 杨擎 通讯员 王真) 为落实《关于运用财政政策措施进一步推动全省经济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的意见》,促进科学仪器设备服务大众创新创业,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创新扶持力度,近日,科技局着力推进“创新券”使用。
  据了解,“创新券”主要用于中小微企业使用其他企事业单位仪器设备的费用补贴,补贴额为总费用的40%。凡是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下、职工300人以下的中小微企业都可获得“创新券”申请资格。
  “凡是拥有5万元以上仪器设备的单位,经省仪器设备网上注册都可作为供给方会员。”相关负责人说,创新券使用流程为:小微企业在“山东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注册成为会员后,在网上搜索、预约、使用仪器设备,收到测试结果后,网上打印“创新券”,凭“创新券”到供给方结算使用费用,供给方按“创新券”减免费用并开具发票(补助费用提前拨付各供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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