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售仿真枪支受审,网上直播
该庭审采用官方微博现场直播,在全省基层法院中属首例
2015年12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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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12月17日讯(记者 赵念东) 17日上午,菏泽市牡丹区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非法买卖枪支案件,被告人李某涉嫌两次通过微信向他人出售仿真枪支,以涉嫌非法买卖枪支被牡丹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由于嫌疑人主动坦白自己罪行,庭审不到半小时结束,而此次庭审也在牡丹区法院官方微博即时直播。据了解,牡丹区法院的此次庭审采用官方微博现场直播,在全省基层法院中属首例。
  9时30分,在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的官方微博上,一场现场直播的庭审开始。被告人李某陈述,自己在上班时使用平板电脑在微信朋友圈中聊天,看到一个微友在朋友圈中发布一个打代发信息,并附有几张枪支的图片,随后,李某便跟对方(上家)联系如何代发。
  “上家告诉我,要复制他发布的枪支图片到自己微信朋友圈。”李某交代,如果有人对枪支感兴趣,他便与买家联系收款,负责把钱款转给上家,之后,把枪支直接发货到买家手中。“售出的枪支为仿真M1911手枪,每售出一支获利200元。”李某称,直至被抓,他共售出两支仿真枪,每支价格900元,自己共获利400元。
  据此次审理此案的审判长杨鸿雁介绍,李某出售的虽为仿真枪,但根据《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之鉴定标准:对不能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手枪,按照《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中规定,当所发射弹丸的枪口比动能≥1.8焦耳/平方厘米时,一律视为枪支。而上述手枪射击实验结果符合该规定要求,李某出售的系枪支,故涉嫌非法买卖枪支罪。
  10时左右,由于被告李某主动坦白自己罪行,整场庭审持续半小时结束。审判长杨鸿雁称,根据《刑法》有关规定,被告李某将被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判决结果将在合议庭讨论后另行复庭宣判。
  据了解,李某非法买卖枪支案件庭审全过程,同时在牡丹区法院官方微博即时直播,这在全省基层法院中属首例。庭审采用现场直播,市民不仅可以在直播当日即时观看,还可以在过后进行回放。
  杨鸿雁介绍,在过去,由于庭审的公开范围较小,在审理很多案件时,时常引发各种质疑。而采用庭审直播,在一定程度上会消解这种疑虑。同时,此举能够促进法院依法办案,实现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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