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乘公交持卡将免费
2015年12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枣庄12月17日讯(记者 李泳君) 近日,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残疾人联合会下发《枣庄市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实施办法》通知,12月3日起对全市残疾人搭乘市内公交车实行免费服务。
  据了解,凡具有枣庄市常住户口或枣庄市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均可办理市内公交免费乘车卡(名为“阳光卡”),免费乘坐市内规定公交车线路。免费乘坐市内规定公交车线路范围:7路、9路、10路、11路、29路、36路、46路、101路、102路、106路、107路、109路、BRT及BRT换乘线路。
  办理时需具有枣庄市户籍,持有二代《身份证》和《残疾人证》,残疾人个人自愿申请。户口是外地且居住在枣庄市的残疾人办卡时,需同时提交《居住证》原件。
  残疾人申请办卡时,先到户籍所在区(市)残联开具证明信,然后持证明信、第二代身份证和《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寸免冠彩照两张(户口是外地的残疾人办卡时,需同时提交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办卡地点办理,办卡地点:枣庄公交IC卡管理中心,办理残疾人免费乘车卡须交纳办卡工本费,同时购买必要的意外伤害保险;申请补卡、换卡的,需重新交纳办卡工本费。枣庄公交IC卡管理中心对办理乘车卡的残疾人进行实名登记,建档立案。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