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最先开启“一镇一队一车” 
2015年12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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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早在2012年9月1日起,《日照市乡镇消防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开始施行,《规定》是由消防和法制部门起草的,《规定》的出台标志着日照市乡镇消防队伍结束了“土政策”“土队伍”的历史,逐渐走向农村消防队伍正规化,其中规定了乡镇新建专职消防队专职消防员不少于15人,至少配备1台消防车。    
  自2008年开始,日照市消防部门就把消防安全工作向农村延伸,探索创新多种模式发展乡镇消防力量。2009年4月17日,日照市涛雒镇消防站正式建成启用并投入执勤,成为山东省第一家乡镇消防站。 
  2010年开始,日照市所有乡镇都建成“一镇一队一车”的乡镇消防站建设标准。 
  2015年3月16日,山东省下发《山东省人民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乡镇消防队伍建设的通知》中明确提出:要建立区域性专职消防队;补充建立志愿消防队。在经济条件较差、人口较为稀少的乡镇依托辖区公安派出所、企业或志愿从事火灾预防、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的人员建立志愿消防队伍,配备1辆轻型消防车、手台机动泵,并应具备相对固定的值班备勤场所、相对固定的人员和相应的值班备勤制度;日常运转经费由乡镇政府视情予以补助,由所属公安派出所管理,参与初期火灾扑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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