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污染燃料设施限期淘汰
2015年12月24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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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泰安12月23日讯(记者 杨思华) 23日,市环保局召开泰城燃煤炉灶淘汰工作动员会,泰城将启动燃煤炉灶淘汰工作,并与2017年底前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动员会上,市环保局污控科科长张昀介绍,近日泰安市下发通知,将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扩大为城市市区内西至新104国道、南至泰新高速、东至博阳路、北至环山路区域,泰安高新区、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泰山风景名胜区全境。即将启动的燃煤炉灶淘汰工作将主要在禁燃区范围内开展。
会上表示,泰山区政府、岱岳区政府、市高新区、泰山景区要在明年1月底前完成对管辖范围禁燃区内燃煤炉灶的调查摸底工作,3月底前完成淘汰方案制定工作,并对现有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限期淘汰。除保留必要的应急、调峰供热锅炉外,在热力管网范围内的必须于2016年9月30日前完成淘汰;不在热力管网范围内的,单台1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必须于2017年底前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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