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储存烟花男子被行拘
2015年12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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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临沂12月27日讯(记者 高祥 通讯员 陈兆志 张波) 莒南县一村民借用邻居家闲置的房子,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近日,当地警方搜出烟花51箱、爆竹200多挂,这名村民被行政拘留。 
  莒南县板泉镇一村民杨某想买卖烟花爆竹牟利,他看到邻居赵某家房屋闲置,就借用赵某家的房屋,将非法购买的烟花爆竹偷偷藏在赵某的闲院内。有村民发现后,向当地派出所报了警。 
  12月21日上午,莒南县公安局板泉派出所民警迅速出动,依法对报警人所称的赵某闲院进行检查,当场查获杨某非法存储在屋内的烟花51箱、爆竹203挂、喜鞭9挂。在现场,杨某承认了非法储存危险物品的事实及其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当日,杨某被莒南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民警提醒,经营烟花爆竹须办理相关手续,烟花爆竹储存的库房需要达到安全标准,而且不得与居民区邻近,居民一旦发现有人在民居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一定要及时报警,以消除隐患,保障周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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