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为交警放假,喝了三瓶还开车
平安夜交警在市区查处酒驾15起
2015年12月28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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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2月27日讯(记者 柳斌 通讯员 交警宣) 平安夜当大家在和朋友聚餐欢乐的时候,烟台市区各交警大队民警却顶着寒风开展夜查统一行动,在各主要路口设点严查酒驾、毒驾、涉牌涉证等违法行为,当晚共查处酒驾15起。
24日晚9时30分许,市交警二大队民警正在南大街与西山路口检查过往车辆,这时,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黑色丰田轿车引起了民警的注意,只见该车在距路口约50米处突然停了下来,驾驶员像是在观察路口查车民警的动向。
民警感觉可疑,迅速接近该车,此时驾驶员突然开始倒车,可倒了几米后,就被后方前行的车辆挡住了退路,民警借此机会拦下该车,并示意该车驾驶员下车接受检查。该车驾驶员看到陆续赶到的民警,只好下车配合民警检查。
“当该驾驶员打开车门时,一股浓重的酒味扑面而来。”执勤民警介绍说,他们立即对其进行了酒精测试,经检测,驾驶员体内酒精含量为45mg/100ml,已达到了酒驾标准。
醒酒后,该驾驶员李某介绍说,他当晚在市区某酒店与朋友庆祝平安夜,席间喝了3瓶啤酒,酒足饭饱后,打算驾车回家,没想到半路遇见了交警查车。
“是我自己大意了,确实没想到交警节日期间都不休息。”李某面对处罚低下了头。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李某因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被处以1000元罚款,记扣驾驶证12分的处罚,他持有的驾驶证还将被暂扣6个月。
当天晚上9时28分,一阵刹车声引起了夜查民警的注意,一驾驶员见交警路口查车,急忙停车掉头,但还是被交警拦下了。经检测,该驾驶员体内酒精含量为39mg/100ml,系酒后驾驶。经检查,姜某还是无证驾驶。
姜某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及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面临2000元罚款并处以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
记者了解到,平安夜当晚民警在市区共查处酒驾15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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