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卖爆竹店主拘五日
2015年12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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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27日讯(记者 贺莹莹 通讯员 徐健楠) 年节将至,很多老百姓都想在节前多挣点钱,以备过年用需。然而在禹城市莒镇乡有位张老汉,在明知储运烟花爆竹十分危险,且买卖更需要相关部门许可的情况下,他仍旧冒险干起了这档“生意”。近日,禹城警方处理一起非法买卖烟花爆竹案件。
  据悉,禹城市莒镇乡张老汉听说有人在暗地卖烟花爆竹很赚钱,便利用自己开的超市门面收入烟花爆竹囤积起来再卖出,他的店面开在菜场内,是人员密集的地区,12月24日就被禹城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和当地派出所联合执法查处了。
  据了解,该违法嫌疑人张某,今年65岁了,禹城市莒镇乡人。从外地非法进购烟花爆竹用于零售,且涉嫌无证经营。张某将大量烟花爆竹集中存放于自家的老宅中,具有很大的安全隐患。现违法嫌疑人张某依法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暂缓执行)的处罚,查获的烟花爆竹已被转移至安全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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