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从业者抓紧时间换新证
2015年12月28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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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2月27日讯(见习记者 李洋 通讯员 宋立京) 日前,全市启动出租汽车驾驶员换发新版从业资格证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考试等工作。
淄博市登记在册、持有道路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驾驶员,应向所属区县运管机构提交《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补(换)发申请表》、原从业资格证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资料,符合条件的直接核发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该项工作自2015年12月1日起开始,2016年11月30日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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